关于借款不还方面的法律咨询您好,我想咨询一些法律问题。事情是这样的,本人于2009年4月初陪一朋友到电脑城,并用自己的信用卡帮其买了一台5000多块的笔记本电脑,因为他要回家,我还借了他3000元现金,之前其承诺回家后每月还款1000元,但只是在7月份还了1000元,其他的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还,现在找他要他都以没钱为由,我之前借给他这些钱时并没有让他写借条,只有一些他说要跟我借款的QQ聊天记录。请问,依我这个情况,如果想要回全部的借款,该怎么做,需要提供什么有效证据?QQ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?或者能不能先让他补写一份借条,其后再向其要款,这个借条又该怎么写?非常期待您的答复,谢谢 |